在庄严的国歌声中,研究生毕业典礼拉开了帷幕。高浣月宣读了《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准予王志勇等1898名研究生毕业的决定》及《中国政法大学关于授予王志勇等145人博士学位,授予姚天宇等1788人硕士学位的决定》。 典礼上,黄进以为“何以法大人”主题为全体毕业生致辞。(黄校长致辞全文链接)他首先代表学校和全体教职员工,对所有应届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对辛勤培育学生的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很多考研同学的弱势科目往往集中在公共课上,也就是政治英语两科。通常很多同学的弱势科目是从小养成的,一直在某一科上表现不好,日积月累成为顽疾。事实上,对于公共课来说,它除了国家线以外很多院校还有自己的一个分数线。每年考研落幕的时候,我们都能听到“某些同专业课成绩很棒,但是公共课差几分没能进复试”这样一些让人非常遗憾的事情。因此要治愈顽疾必需用“猛药”,良师便必不可少。政大考研辅导班会根据每个同学的复习进度制定一个学习计划。
张晋藩回忆道,在他小的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听父亲讲历史故事。上学以后,读了不少历史小说,积累了一定历史知识。老人是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下的伪满洲国读的小学,日本侵略者为了推行奴化教育,粗暴地篡改历史,称“满洲国”人是“天照大神”的子孙。“欲亡其国,先灭其史”,篡改历史令人难以置信,却又真实地发生在他的身边。“那时候我就朦胧地意识到正确地理解历史对于一个民族的自信、自强该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2016年6月9日,由“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办,我校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召集,民商经济法学院承办的“刑民交叉案件诉讼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会”在北邮科技大厦召开。此次会议是以刑民交叉案件中的诉讼理论与实务问题为关注点展开的刑法与民法、刑诉与民诉上的学术与实践交流。会议邀请了来自国内各省市的40余位学者、实务界专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我校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和民商经济法学院赵旭东教授在会上发表致辞。开幕式由我校宋朝武教授主持。
新修订的简称高等教育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在高等教育办学方针、人才培养、高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职责、评价制度、经费筹措等方面,做了7处修订。为什么要做这些修订?这些修订将对高等教育带来哪些影响?就这些疑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接受了中国教育报记者专访。
为更好地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教,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6 月2日 下午,由北京教育杂志社、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教育法治与大学发展”研讨会在学院路校区成功举行。国际关系学院校长陶坚,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党委书记、社长李开发,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高教研究室主任马陆亭,北京四中院副院长程琥,我校党委副书记高浣月以及获奖代表参加本次研讨会。研讨会开幕式由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杰主持。
“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这是我国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而实施的一项跨世纪的战略工程,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的重点建设项目。“211工程”自“九五”期间立项建设,中央和地方共投入资金180亿元,建设了一批高等院校和重点 学科,改善了一批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条件,一批重点学科已成为国家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南海仲裁案的实体审理已经结束,国际社会都在关注海牙常设国际仲裁庭的裁决,当然,很多人更担心中国会输掉这场官司。事实上,我毫不怀疑这个结果,否则这场官司就收不了场。但我同样坚信,再怎样精心部署的闹剧终究还是闹剧,冷眼旁观即可,更何况,自始至终,中国的态度都是恕不奉陪,因此,任由仲裁庭和菲律宾玩到最后集体谢幕为好,还是那句开场的话,曲终人散,闹剧也得善始善终。
5月28、29日,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在华东师范大学共同举办“事实与证据:哲学与法学的对话”国际研讨会。此次会议以证据法学中的“事实与证据”这一基本问题为关注点展开法学与哲学的学术交流。来自中国、美国、挪威、澳大利亚、意大利、新加坡、瑞典等地近40位学者、专家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主题发言与研讨,在“事实与证据”、“事实与真实”、“司法证明的哲学基础”等多个问题上形成了精彩的交锋。本次会议既是一次中国学者走向国际学术舞台的契机,又是一次以法学与哲学交叉学科视角下研究法学问题的研究视角创新。华东师范大学校党委书记童世骏教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保生教授致辞,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张志铭教授主持开幕式。
政大考研据往年教育部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推算,2017年考研初试时间预计为:2016年12月24日-26日,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