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07 08:22:21 点击:2747
为探索法律硕士培养方案的改革与创新,保障培养出专业素质好、社会认可度高、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7月3日下午,法学院法律硕士(部门行政法方向)培养论证会在我校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A504召开。研究生院副院长解志勇、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体育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小平、体育部张笑世、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张莉、法学院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袁钢、法学院研工办主任陈维厚。会议由焦洪昌主持。 会上,焦洪昌介绍了部门行政法方向法律硕士培养创新的背景和目的,即适应教育法、卫生法、体育法等部门行政法领域新形势下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法治化的要求,培养有相关领域管理理念和技能,精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能力,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可以在相关领域和单位就业的具有广泛就业适应性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专门人才。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大考研、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 陈维厚介绍了法律硕士(部门行政法)招生及培养的相关背景。他说,部门行政法法律硕士招生是我院培养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并正在积极申请相关事项。他简要介绍了法律硕士综合培养改革的重点及方向。在此背景下,有关培养方案,包括学制、课程设置等具体内容亟待各领域老师商榷并达成一致意见,以便按期将部门行政法方向法律硕士的招生简章予以公布。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大考研、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 袁钢对法律专业学位委员会设置的背景及具体现状作了介绍,并就培养方案设置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意见:一是三个部门行政法方向课程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各专业特征和经济成本,分别设置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二是授课老师的设置应分为校外导师和校内导师;三是各个方向可以组织参与法律硕士案例库编写与评价;四是加强就业方面的指导。 针对培养方案设置中的关键问题,与会老师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达成了一致意见:首先是学制的设计,两年制和三年制的不同将会造成学生学习能力、社会认可度以及招生情况的不同,应综合分析、考虑多种因素,依次来确定培养方案;其次,关于部门行政法法律硕士招生考试,应在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设置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招生方式,从而保证可靠的招生生源和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最后,关于课程方案,既要保障学生法学基础课程的掌握,又要结合具体方向的特点设置增强实践技能的课程。 至此,会议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