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新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期间 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的同学有福了,新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期间由政大考研的辅导老师整理,特供 给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的同学,大家不用再为刑诉繁杂易混的诉讼期间头疼了!
事项 | 期日/期间 | 备注 | 回避 | 刑事诉讼全程各阶段均可 | 辩护 | 律师聘请 | 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 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 变更律师 | 宣布休庭日至第15天,计入审限 | 只能换一次,不论原被告 | 拘传 | 一般情形 | 不得超过12小时 | 不得以连续拘传的 形式变相羁押 | 重大复杂 | 不得超过24小时 | 取保候审 | 期限12个月共3次最多3年 | ①下一机关决定继续的,重新做出决定,期限重新计算; ②因被取保人违反义务,决定继续取保的,时间累计计算。 | 住址、单位、联系方式变动,24小时内报告 | 监视居住 | 期限 | 6个月共3次最多共1.5年 | 通知家属 | 指定居所执行后24小时内,通知被监视人家属 | 无法通知的除外 | 折抵刑期 | 监视2日,折抵管制2日、拘役/有期1日 | 律师会见 |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向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 会见时不被监听,移送审查后才能核实证据 | 拘留 | 送看守所羁押 | 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 通知家属 | 24小时内 | ①无法通知、或涉嫌国安、恐怖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除外; ②障碍消除后,立即通知。 | 讯问 | 24小时内 | 公安提请 批捕 | 一般 | 3日内 | 检批捕决定期限 7天 | 共10日以内 | 特殊 | 可延长1 - 4日 | 共14日以内 | 流窜、多次、结伙 | 可延长至30日 | 共37日以内 |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或身份不明 | 拘留期限自查清其真实身份之日起算 | 检方自 侦案件 | 一般 | 14日内 | 14日以内 | 特殊 | 可延长1 - 3日 | 17日以内 | 检对公的提请批捕 | 7日内决定 | 逮捕后讯问 | 24小时内 | 公、检均必须如此 | 逮捕后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 | 有关机关10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检察院 | 对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的审查 | 公检法3日内决定 | 不同意告知申请人 | 附带民诉 | 提起时间 | 刑诉立案之日起至一审判决宣告之日 | 审查 | 15日内审查完毕 | 送达 | 法院受理后5日内向被告人送达起诉状副本 | 二审决定开庭通知检方阅卷期 | 1个月内 | 不计入审限 | 申请调取新证据的延期审理 | 不得超过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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