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21 15:08:42 点击:4928
中国政法大学 2013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通知 (不含法律硕士学院、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及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律硕士专业)
各位新生: 经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批准,你被我校录取为 2013 级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报到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9 月 2 日上午 8:30 至下午 4:00(中午不休息)。请勿提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南侧。我校在火车站不设迎新站。 三、新生凭我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件,由本人亲自来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特殊原因不能按 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录取学院请假,由各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批准。无故逾期两周 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办理户口迁移 1、录取为“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外地生源的考生如需迁移户口,须在报到当日交“户口迁移证”;北京院校考取我校的学生如需迁 移户口,须在报到当日交“常住人口登记卡”。逾期一个月仍未交者,视为自愿放弃将户口迁入我校,且入 校后将不能再办理迁入。户口一旦迁入我校,毕业前不得迁出。 3、北京生源新生一律不迁户口。(北京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家庭户口或在京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不 包括北京院校考取我校的学生。) 4、户口迁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5、外地生源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证”相关事项: (1)户口迁移证必须字迹清晰,并请仔细核对所填写内容是否正确; (2)出生地、籍贯地必须填写到省、市、区县,所盖印章必须齐全、清晰(必须加盖骑缝章); (3)左上角注明身高、血型、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农业或非农业); (4)背面用铅笔注明“此迁移证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签上本人姓名。 6、所有新生须交一张一寸身份证件照片,并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和录取学院。此外,持“户 口迁移证”的外地生源新生,还需近期(三个月内)白底电子版身份证件照一张,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 廓分明,着深色上衣,大小不要超过 50KB,请发至户籍科邮箱:zgzfdxhjk@sina.cn,邮件主题名称及照片 文件命名规则均为:2013 硕士+录取学院+身份证号+姓名。不交照片或不发电子版照片者,将无法落户。 7、所有新生须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A4 纸复印)。 五、转党、团组织关系 1、被录取为研究生中的党员,需转组织关系。 2、外埠党员转组织关系的介绍信,要由党员所在地县、旗、市或旅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政治部)开 出,转至“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3、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党员,介绍信转至“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4、北京市属单位(含大专院校)的党员,介绍信直接转至“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5、持团员证的团员按照团员证的接转办法办理。 六、转工资关系 录取为“自筹经费”培养的在职人员,如需转工资关系,请注明民族、发放工资的截止月份,并加盖 原单位财务专用章,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不转工资关系。 七、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交验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凡未取得相应学历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八、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12 张,报到时填写有关表、卡和办理医疗证、学生证等证件使用。 九、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注明录取学院、学号和“仅限办理中国工商 银行借记卡使用”。此复印件为办理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银行卡所需,报到时补交。 十、研究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来校卧具可自带或自愿购买。硕士生住宿为四人一间。 十一、收费项目、标准 1、交费标准及办法请详见后附“交费通知”(背面)。 2、新生入学须参加体检。我校检疫费及疫苗费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京卫防字 [2000]93 号文件、北京市海淀区卫生防病工作委员会海卫防委字[2001]3 号文件规定收取。 3、其他入学一次性收费到校时根据情况现金交费。 十二、来校乘车路线 1、北京站:乘地铁 2 号线在车公庄站下车(B 东北口出),换乘 632 路(或80 路、392 路、375 路、693 路)公交车在“蓟门桥站”下车。 2、北京西站:乘 21 路到“蓟门桥站”下车、或乘 387 路到“蓟门桥东”下车。 3、北京南站:乘 84 路到“蓟门桥站”下车。 十三、新生奖学金 录取通知书中注明获得奖学金的新生,享受我校“新生奖学金”。2013 级新生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 9000 元。新生奖学金冲抵第一年学费中的相等金额。例如:法学院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9000 元、住 宿费 900 元,交费合计 9900 元。如考生获得新生奖学金(9000 元),则在银行卡中,除了异地存款手续费 外,预存入 900 元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