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14 10:50:53 点击:2248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欧法学院)是唯一获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在中欧法学院成立之前,温家宝总理就对之寄予厚望,期待“中欧法学院能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 2008年10月23日,中欧法学院成立庆典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莅临庆典并致辞。 自2008年10月23日成立以来,中欧法学院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合伙人院校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政府协议、资助合同和中外合作办学协议所规划的各项任务已顺利开展。成立至今,中欧法学院发展稳健,前景看好,知名度日渐提高,生源质量不断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