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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硕考研:宪法测试题及答题要点

时间:2017-03-01 13:45:01 点击:3936

          本卷宪法测试题,是由法大考研博士团队出卷,用来帮助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寻找方向,并非历年考试试卷,仅供参考。希望能对广大学子有所帮助。

一、名词(共30分,每题5分)

1、成文宪法 

          答题要点: 14页上 依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可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该分类由英国学者布莱斯首次提出;成文宪法即是指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是宪法规范赖以存在的主要形式,具有明确、集中等优点,当前绝大多数国家采用成文宪法。

2、宪法惯例  

          答题要点:书10页上,宪法惯例是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涉及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问题的、并由公众普遍承认具有一定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总和。宪法惯例没有特定的法律文书表现形式,不具有司法适用性,在成文法国家对宪法起重要的补充作用,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则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3、违宪审查  

          答题要点:书92页上,是指特定机关依据宪法规范对公权力机关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制度,它是保证宪法实施最重要的宪法制度。

4、宪法解释  

          答题要点:书78页上 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特定主体对宪法精神、宪法规范等所做的理解或说明,是宪法的渊源之一。宪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宪法解释专指有权解释机关所做的解释,广义的宪法解释还包括政府、社会团体和学者对宪法的理解和解释。

5、魏玛宪法  

          答题要点:是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1919—1933年)的宪法,也是德国历史上,第一部实现民主制度的宪法。它试图对个人基本权利进行实质保障,标志着资产阶级宪法走上改良路线,与1918年《苏俄宪法》共同为现代宪法的标志。它是现代时期的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使宪法原则和制度得到发展,对其后许多国家的宪法产生影响。但它所规定的总统权力过大,尤其是强制执行权与独裁权,在历史上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

6、宪法监督  

          答题要点:书93页下 我国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但宪法监督作为学术概念使用时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制度基本等同,“宪法监督又称违宪审查制度,通常指由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法律、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审查,并做出裁决的制度。”第二种则认为宪法监督的范畴大于违宪审查的范畴,违宪审查是宪法监督的一种方式。

二、简答(共30分,每题6分)

1.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选择的成因。

          虽然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但依据宪法条文和现实政治运行可推知我国是单一制国家。我国采取单一制具体有以下方面因素:

          (1.)历史文化传统影响:在我国的历史发展进程上分裂是短暂的,统一才是主流;政治经济的大一统孕育着思想上的大一统观念,思想上的大一统巩固了高度的中央集权;最为重要的事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强调中央权威,维护集中统一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          

        (2.)民族关系的发展和民族的构成、分布情况:民族关系上,我国各民族已经建立对整个“中华民族”的认同;我国各少数民族人口比重小,“大杂居,小聚居”,决定了其不能建立独立的民族共和国,也不适宜建立联邦制国家;少数民族多分布在边疆地区,从国防安全和发展战略上也应当强调统一。

          (3.政党因素:唯一执政党,领导核心,民主集中制。

          (4.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特殊背景:分裂危险和统一共识。扩大地方自治的趋势,如何应对民族分离主义。

2.对基本权利的限制的条件。

           整体思路:   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是指通过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范围以及权利的实现途径予以一定的规制。这主要是由基本权利本身的相对性、社会性决定的。对基本权利的限制有宪法限制和法律限制两种法律形式。

          对其进行限制必须具备严格的条件:1.明确性原则:要求法律应当避免模糊条款,对宪法的模糊条款应当进行严格狭义解释;2.比例原则:适当性、必要性、狭义比例原则;3. 本质保护原则:意在为权利的限制设定一个禁区,即人权保护最本质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某些本质性地位的权利如人格尊严、生命权,不得被限制;二是指一项基本权利虽然可以被限制,但其中本质性的构成部分不得被侵越。

  3. 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

         我国宪法解释采用的是立法机关解释制度,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全国人大是否解释宪法存在争议。

           1954年宪法和1975年宪法没有对宪法的解释问题作出规定,只是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法律。1978年第一次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的权力,1982年宪法同样将解释宪法的权力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

         从实践来看,目前我国的宪法解释工作开展的很不得力,主要表现在启动机制的不完善、解释权基本虚置、解释程序不完善,未能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价值。

           宪法解释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很大原因在于宪法规定不够明确,当前只有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但按照什么原则、方式和程序并没有规定,给解释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亟需加强和完善。

4.简述政党制度与宪法的关系。

            政党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关正当的组织与活动、政治地位、正当相互之间以及政党与国家权力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的规范和惯例的总和。

          政党的制度化源于宪政和法治的要求。由于政党和政党制度在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对政党的组织、活动做出宪法规范,纳入法治轨道,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发展的重要内容。政党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维护其所代表的阶级的政权,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确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的政权,二者关系密切,政党制度已经进入宪法惯例与宪法规范并用时代。

           结合政党制度宪法化。

5.比较特别行政区自治权与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的异同。

相同点:

          (1.自治权的设立:全国人大法律形式确认。

          (2. 自治权属性:国家权力组成部分,来自中央授权,派生性权利。

          (3. 适用范围和自治主体:特别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区域,都是中国领土部分,一级地方行政区域。

不同点:

          (1.性质不同:例外与丰富发展

          2.目的不同:历史问题与民族问题

          3.所属区域的社会性质不同:港澳与大陆

          4.自治程度不同:高低

          ( 5.自治机关不同:未明确与人大

三、论述(共40分,每题20分)

1.请论述共和制政体。

 答题要点:202

          共和制是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由民选的国家机关或国家领导人依法以民主方式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采用这种形式。主要有总统制、议会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总统制以美国最为典型,特点:1.总统和议会均有选举产生,总统直接对选民负责;2.总统领导和组织政府,独揽行政大权,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于一身;3

2.我国宪法序言规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中国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根据上述规定,请结合宪法基本原则,从立宪目的、内涵及实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做出评价。

人民主权原则 法治原则有逻辑有条理 只罗列两个原则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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